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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年度常态化送温暖活动的通知
来自:离退休工作处 时间:2020-10-11 浏览:0字体大小:

关于开展2020年度常态化送温暖活动的通知

省直管产业工会、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、各有关基层工会:

为突出对职工,特别是困难职工的关心关怀,中心近期拟开展2020年度常态化送温暖活动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慰问对象

此次常态化送温暖资金重点慰问对象为:

1.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、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、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;

2.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大病、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;

3.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,因停发、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;

4.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;因重大疾病手术、住院的职工。

以上慰问对象应满足家庭收入扣减因病、因残、因子女上学、因突发意外等家庭困难支出后,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。

除上述四类重点慰问对象,适当考虑慰问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基层一线、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线、节日坚守生产一线岗位的基层职工、长期派驻挂职干部职工及先进模范人物。

已建档的全国级、省级和地市级困难职工不列入此次常态化送温暖活动范畴。

二、申报程序及资料

1.职工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常态化送温暖申请表》(见附件),一并提供有关家庭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(身份材料、20201-10月家庭收入银行流水、20201-10月困难支出票据、子女上学证明材料、工伤残疾证明材料、因公牺牲证明材料、住院证明材料等)。慰问对象为一线基层职工、长期派驻挂职干部职工及先进模范人物的,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。

2.基层工会按照规定审核职工上报资料,重点核查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。符合慰问条件的,基层工会在《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常态化送温暖申请表》上签具初审意见并盖章,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所属省产业工会、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。

3.省产业工会、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于20201023前将复审符合条件的职工资料提交中心。我中心按程序审定后的最终名单由中心及基层工会同步公示(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),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慰问金。

三、慰问标准及形式

慰问因下岗失业、患重病、工伤与职业病致残、因公牺牲、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面临生活困难的职工(家属),每人不超过4个月当地低保标准;慰问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基层一线、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线、节日坚守生产一线岗位的基层职工,长期派驻挂职干部职工,每人不超过 2 个月当地低保标准;慰问先进模范人物,每人不超过 6 个月当地低保标准。每户职工家庭当年度送温暖慰问金原则上累计不超过8个月当地低保标准。2020年双节送温暖资金、助学金计入2020年度送温暖慰问总金额内。慰问金通过银行卡转账发放。

附件: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常态化送温暖申请表

 

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

202010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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